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31日電 (譚偉旗 徐恩澤)近日,梅河口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佟某某酒后駕駛三輪車途中,與被害人徐某某發(fā)生刮碰,造成徐某某頭部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檢驗,被告人佟某某靜脈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8.7mg/100ml。
經認定,被告人佟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綜上,對被告人佟某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法官溫馨提示,元旦、春節(jié)“兩節(jié)”將至,走親訪友免不了觥籌交錯,喝酒痛快,但切記酒后不要開車,無論是二輪、三輪、四輪的,只要酒駕,遭受處罰是小,釀成事故是大,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莫酒后駕駛。(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