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1月30日電 (譚偉旗 張宇良)年后上班第一天,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全體干警收心歸位,以飽滿的工作熱情、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投入到工作中。訴前調解室里,兩起案件得以成功調解,為新年工作吹響了奮進的號角。
在該院副院長包曉勇主持調解的離婚糾紛案件中,原、被告于2022年1月登記結婚,雙方均系再婚,婚前各育有一子,婚后無財產無債務無子女,因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故到該院訴訟離婚。
在包曉勇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就離婚、子女撫養(yǎng)達成一致意見,經該院予以確認,當場向雙方出具了調解書。雙方當事人都表示:“真沒想到,法官這么快就把問題解決了,現(xiàn)場就拿到了調解書”。
第二起案件由該院專委羅玉霞主持調解。據悉,2022年6月,原告孟某某與被告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委托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交納咨詢服務費,被告推薦原告就業(yè),如2022年9月30日前原告沒有成功就業(yè),被告應退還原告全部咨詢服務費。
截至約定期限,原告未就業(yè),被告同意退款但遲遲不予退還,故原告訴至該院。該案中,雙方當事人均對案件事實無異議,僅對還款期限有爭議,在羅玉霞的積極溝通、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當場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調解書,案件圓滿結案。(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