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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經開法院:謹防成為電詐幫兇!
發(fā)布時間:2025年01月06日 10:57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中新網吉林新聞1月6日電 (譚偉旗 宮宇)近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行政爭議案件。

  據悉,馬某資金周轉困難,通過網絡平臺認識了聲稱可以辦理貸款的吳某,但是貸款的前提是需要通過提高馬某銀行卡流水記錄“包裝”其銀行卡。馬某按照指示向吳某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卡號,待有錢款匯入時到銀行提現給吳某。

  后派出所接到公安局反詐中心線索,馬某涉嫌利用銀行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經查,馬某將自己名下銀行卡出借給他人使用,致使孫某被電信詐騙。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因馬某非法出借銀行卡給他人使用,給予馬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馬某認為自己所受處罰實屬冤枉,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長春經開法院行政審判庭收到該案后立即啟動行政爭議協(xié)調化解程序,首先向被訴行政機關民警了解案件情況,后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協(xié)調化解。

  在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同時,法官傾聽原告訴求,對原告進行釋法明理。最終,原告認識到了自身行為的危害性,也認可了該行政處罰,并提出撤訴申請,該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介紹,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fā)多發(fā),詐騙手段復合多元,形成犯罪產業(yè)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wěn)定。公安機關對于不構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將根據其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等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此種類型的涉訴行政爭議也日漸增多。

  在此情況下,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加強協(xié)調配合,通過府院聯(lián)動,健全會商研判、聯(lián)宣聯(lián)防等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訴訟程序前,一次性實質解紛,防止一案結多案生。

  法官提醒,隨著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能力不斷提升,群眾的反電信詐騙知識也要逐步提高,不被電信詐騙團伙“包裝流水”的花言巧語欺騙,謹防一不小心成為電信詐騙的“幫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