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琿春林區(qū)法院巡回審判進家門
發(fā)布時間:2024年11月11日 14:13 來源:中新網(wǎng)吉林 編輯:王思博

  近日,琿春林區(qū)基層法院以“巡回審判”的方式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幫助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同時,更讓司法溫度深入人心。

  據(jù)悉,2023年3月,霍某和妻子魏某因資金緊張,以名下房產(chǎn)作為抵押向原告付某借款用于資金周轉。個人借款抵押合同約定,霍某和魏某按時償還利息,于2023年9月一次性償還本金。但合同到期后,被告霍某和魏某拒絕償還本金及利息。

  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時和當事人溝通,了解到雙方當事人都有調解意愿,但被告魏某患病在床,行動不便,不能到法院進行調解。

  考慮到特殊群體的司法需求,承辦法官決定到被告家中進行調解。經(jīng)過法官耐心的釋法說理后,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不僅節(jié)約了審判資源,化解了矛盾,更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真正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堅持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積極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以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jīng)驗”,為群眾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