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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區(qū)法院巡回法庭化解親情矛盾
發(fā)布時間:2024年10月18日 11:01 來源:中新網(wǎng)吉林 編輯:王思博

  近日,汪清林區(qū)基層法院為了方便人民群眾解決矛盾糾紛,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讓司法更有“溫度”、更“接地氣”、更“聚民心”。

  據(jù)悉,葛某與高某某離婚后,婚生子高某一直由葛某撫養(yǎng),高某某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但是自2023年高某某再婚后,一直拖欠數(shù)月?lián)狃B(yǎng)費,葛某多次討要無果后將高某某訴至法院。

  法官了解案情之后,為從源頭上解決當事人矛盾糾紛,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情況得知葛某因為孩子年紀小,平時大部分時間照顧孩子,考慮到葛某的實際困難,承辦法官決定采用巡回審判的便民方式,解決群眾的困難。

  調解過程中,法官通過情法結合、釋法明理,對高某某耐心勸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雙方仍需要對子女承擔相應的監(jiān)護責任。

  高某某對法官的勸解表示接受,認識到自己離婚后作為父親忙于工作對孩子疏于照顧,承諾今后一定按時給付撫養(yǎng)費,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以“楓橋式法庭”創(chuàng)建為載體,積極延伸訴調服務半徑,持續(xù)開展巡回法庭,將法庭搬出法院大門,推動解紛窗口“向前一步”,以“如我在訴”的理念,積極解決群眾的多元難題,用情、用理、用法全方位、多角度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讓司法的溫度更加可觸、可感。(劉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