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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房卻被占!德惠法院判決還
發(fā)布時間:2023年07月13日 13:26 來源:中新網(wǎng)吉林 編輯:王思博

  中新網(wǎng)吉林新聞7月13日電 (譚偉旗 趙爽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

  據(jù)悉,2015年8月,康某敏與吉林省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按揭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康某敏從該公司處購得按揭貸款樓房一處。康某敏當天向開發(fā)商繳納首付款;并按照其要求在當年分別向有關部門繳納了物業(yè)費、衛(wèi)生費、電費、印花稅等。并自 2015年11 月起,開始按照德惠市工商銀行的要求,按月還款至今。

  此間,因康某敏工作需要,于2019年10月外出打工,此前暫時將此房交予妹妹康某云照看?的吃魄胺蛴谀程岢鲆蚪o其母親治病需要在德惠治療在此暫住,康某敏當時同意于某及其父于某波在此暫住。但雙方約定:于某及于某波在康某敏何時需要倒房時,二人均無條件騰房。

  2021年9月,康某云按照康某敏的要求從該房中搬出,F(xiàn)康某敏因生活所迫,準備將此房賣出以騰出資金急用,當其與康某云前夫于某協(xié)商、要求倒房時,于某和于某波均拒絕搬遷、且相互串通,輪流在該房屋居住并拒絕倒出房屋?的趁魺o奈,遂訴至法院。

  為減少訴累,在該院的鑒證下,康某敏線上委托吉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委托權限清楚、明確,故認定委托訴訟代理關系合法、有效。本案中,于某和于某波雖對請求駁回康某敏的訴訟請求提供了相關證據(jù),但均無法證明該房所有權實際應歸其所有。

  綜上,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該院作出于某、于某波自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從康某敏所有的涉案樓房中遷出的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