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9日電 (譚偉旗 張楠楠)近日,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送達組的工作人員在兩起離婚糾紛案件送達工作中,調整工作思路、改變送達策略,通過換位思考、靈活運用送達方式,圓滿完成送達任務。
據悉,在一起離婚案件中,送達員多次嘗試均無法撥通被告電話,便改為上門送達。第一次上門地址為被告婆婆家,由于老人不支持雙方離婚,無論工作人員如何勸說開導仍拒絕開門。
隨后送達員又到被告單位進行了第二、三、四次上門送達,均因被告不在單位無法送達。
送達員隨即開啟了“夜間送達模式”,多次利用下班時間撥打被告電話后,終于聯系到被告,并耐心為其講解訴訟權利和義務,做通其思想工作,轉變逃避心態(tài)為積極應訴,最終在開庭前主動到該院接受送達,保障了后續(xù)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在王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中,送達員在電話送達時察覺到被告情緒低落、聲音嘶啞,交流中得知,被告因父親腦出血住院需要照顧,無法在原定開庭時間正常出庭,希望工作人員能幫忙協(xié)調解決。
送達員當即聯系與辦案法官講明情況,法官在綜合考慮當事人實際困難和送達時效后,決定調整開庭時間。被告在電話中對送達人員連聲感謝,并表示:“法院這么有人情味兒,我一定積極配合法院工作”。(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