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13日電 (譚偉旗 王森淼)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市區(qū)人民法庭法官高葳成功化解兩起產品銷售責任者糾紛案件,當事人對法官的認真釋法,耐心調解表示高度認可。
據悉,原告張某、趙某因裝修需要在同一家商店購買柜門,分別支付貨款錢款,后兩位原告購買的商品均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貨款并賠償損失。
法官了解情況后,發(fā)現(xiàn)是在同一家商店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將兩起案件并案調解?紤]到進行鑒定耗費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較大,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遂決定組織調解。
經過仔細調查并積極咨詢專業(yè)人士,承辦法官從切實維護當事人利益出發(fā),巧妙運用調解技巧,積極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與被告講解經營生意要講究誠信,耐心傾聽當事人對此案件提出的訴訟與請求,努力找到雙方當事人都能接受的平衡點。
最終,兩案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被告返還貨款、賠償原告張某經濟損失,賠償原告趙某經濟損失。
兩案的成功調解,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解決了糾紛,增強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直以來,該院本著“多一件調解,少一件上訴,少一件執(zhí)行”的辦案思路,堅持“對群眾的事情多一點關切”的司法理念,不斷加大調解力度,著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題,讓案結事了成為常態(tài),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