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3日電 (譚偉旗 宋京澤 徐萌)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
據悉,劉某某與王某某于2008年結婚,至今已有十四年。最近,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鬧起了分居,劉某某一氣之下將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法官承辦該案后,與調解員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溝通。法官經了解發(fā)現,雙方的矛盾系因家庭瑣事而起,并無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實質性問題,只是一時生氣而到法院起訴。
同時,夫妻二人還有兩個孩子,大兒子今年12歲,小兒子才7歲,正是需要有一個穩(wěn)定和睦家庭成長的時候,如果雙方離婚,勢必會對兩個孩子造成很大影響。
出于種種考慮,法官與調解員輪番做雙方思想工作,釋法明理、以情動人,針對雙方矛盾焦點耐心調解。法官勸導雙方,家庭生活中難免存在矛盾,要相互理解、相互寬容,多溝通、多交流,共同努力維持良好的家庭關系。
經過勸解,夫妻二人也考慮到離婚后對雙方和孩子可能造成的影響,情緒慢慢緩和下來。王某某主動道歉并承諾以后家里的事會盡量多承擔一些,多為對方考慮。最終,原告劉某某撤訴,雙方解開心結,握手言和,重歸于好。
婚姻家事糾紛連著民生、系著民心,調解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家庭和諧,維護社會穩(wěn)定。
該院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上始終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以“和”為主旋律、以“情”為主格調,用春風化雨式的工作方法調和當事人紛爭,盡最大努力修復情感、彌合親情、消除對立,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