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22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取得了雙方當事人的滿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據悉,2020年1月,王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平安一年期普惠意外險,投保險中包括意外傷害傷殘保險,保險期限一年。2020年12月,王某因過馬路被一輛小轎車刮碰受傷,在醫(yī)院住院治療99天,出院后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十級傷殘。
事故發(fā)生后,王某要求某保險公司理賠,但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王某為維護合法權益訴至法院。
案件開庭審理后,承辦法官耐心向雙方當事人明法析理,雙方均表示有調解的意愿。在法官的調解下,最終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并達成調解協(xié)議:某保險公司主動自愿賠償王某住院津貼及意外傷殘保險理賠款,王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以調解方式圓滿結案,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近年來,該院積極踐行多元調解糾紛解決機制,及時、徹底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通過采取法治宣傳教育和思想疏導的方法,提高群眾的思想覺悟和法治觀念。(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