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7日電 (譚偉旗 都樂)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
據悉,張某在2020年將自己多年積攢的4.5萬元積蓄借給了李某和葛某,本想賺點利息貼補一下生活,但萬萬沒想到,李某、葛某在還了自己1萬元后,剩余借款一直未還。張某因生病就醫(yī)急需用錢,遂來到法院起訴。
該案從庭審到庭后歷經多次調解,該院法官多次電話與雙方溝通,法官深知像這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民間借貸案件雖然可以直接判決,但不能解決張某燃眉之急。
同時,案件即使很快進入到強制執(zhí)行程序,李某、葛某也無財產可被執(zhí)行,反而還會使二人經營的公司陷入更加困難的境地。權衡利弊后,面對張某要求李某、葛某立即償還全部借款的強硬態(tài)度,法官還是堅持不懈地做著雙方的調解工作。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張某和李某、葛某達成了分期償還借款的調解協議。
對于法官來說,單純的審判案件不是最終目的,案結事了,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實現才是目的所在。(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